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事实真实、合法的活动。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由中国境内出境定居的,现已不是中国国籍或持港澳台地区身份证件的,可在申请人出境前原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
2、该公证不适用于办理涉外继承、涉港澳台继承的亲属关系;
3、亲属关系范围仅限于证明直系血亲和旁系三代以内血亲。旁系血亲须在证明信中说明其亲属关系的渊源。例如表兄弟需说明是其母兄弟或姐妹的子女还是其父姐妹的子女。
4、去往日本使用的亲属关系公证,如果需要申请人或关系人的详细住址,证明信一般要精确到街道门牌号。
5、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7、出生在香港、澳门等域外的居民申办与在台亲属关系的公证事项,不予受理,应在出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3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7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地址:
河北省宁晋县公证处: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B12-401 电话:0319-5883585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支付宝账户内)。